(五)衔接总规,适应发展
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结合老城区改造,传承商业历史文脉,进一步繁荣传统商业中心;适应新区建设需要,合理布局商业设施;服务于城市“煤电路化港”综合开发及沿江产业带建设,积极建设配套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
第三章 商业定位
第七条 城市定位及城市商业定位
(一)城市定位
《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泸州城市性质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川、滇、黔、渝毗邻地域的中心城市,四川省重要的港口城市和工业基地。
(二)城市商业定位
本规划确定城市商业定位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旅游组织中心,长江上游地区商贸服务功能完善的港口城市。
第四章 发展目标
第八条 总体目标
围绕“工业强市、城乡统筹、商旅兴市、大城市发展、改革开放”五大城市发展战略,以服务生产和拉动消费为主要任务,以建设泸州为川滇黔渝结合部商贸中心和物流中心为主要目标,打造繁荣时尚、功能完善的城市和区域商业中心;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商业网络,建设特色鲜明、文化多元的商业街区;构建布局合理、辐射力强的批发市场和其他商品交易市场体系;统筹发展农村市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会展业和旅游服务业,推动商贸业现代化发展。
第九条 具体目标
(一)近期目标
1.商业类指标: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3%;2010年,中心城区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由0.65平方米增加到0.87平方米,零售网点营业总面积达到52万平方米左右。
2.布局类指标:
(1)改造提升白塔城市商业中心和纳溪区域商业中心,培育发展城北区域商业中心,形成“一主两副”的城市商业中心基本格局。
(2)对城西、茜草地区实施规划控制,预留商业发展用地。
(3)建设滨江路美食休闲街等9处专业(特色)街。
(4)重点改造提升现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5)重点规划新建大中型综合超市7家,提升现有超市12家,调整搬迁1家;引导建成区内农贸市场进行“农改超”;新建社区按标准配建农贸超市。
(6)统筹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物流、配送网络与物流信息体系建设。
(7)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和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
(二)远期目标
1.商业类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速度10%,2020年达到520亿元;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由0.87平方米增加到1.06平方米,零售网点营业总面积达到95万平方米左右。
2.布局类指标:
(1)建设形成“以一带四,众星拱月”的城市商业中心与社区商业中心格局,构建具有自身文化特色且富有层次性和立体感的城市商业级次结构。
(2)进一步提升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引导搬迁调整商品交易市场8家,基本实现“城零郊批”的商品交易市场布局。
(3)建设星光路美食餐饮街、沿江路休闲服务街;在新建城区培育发展专业(特色)街。
(4)规划新建综合超市9家,完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5)加强商业贸易的科技进步,着力提升商业贸易的文化品位,鼓励发展连锁型商业业态。
(6)推进区域物流、商务会展、旅游服务一体化,推进农村市场建设。
第五章 规划布局和发展设想
第十条 城市商业总体布局
泸州市城市商业空间布局体系将形成“以一带四,众星拱月”的基本格局。即以一个市级商业中心(白塔商业中心)为核心,围绕该中心规划建设三个区域商业中心和一个商务会展中心,整体形成覆盖整个市区、资源共享、特色互补且与本地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商业功能空间布局。同时,以社区商业、专业(特色)街作为补充,全面构建具有自身文化特色且富有层次性和立体感的城市商业级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