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开封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微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微机的使用管理,保证专线网络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微机、软件和微机网络管理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准上机操作,更不准拆卸检修。
二、微机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网络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删除硬盘内的数据。
三、外单位软盘不得随意带入中心,如确需使用外单位软盘,须先由网络管理人员进行病毒监测。
四、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添加软件,不得随意删除微机的软硬件配置。
五、未经同意不得带外人参观、演示、查询拷贝信息资料。
六、要加强对微机的维护,工作台上不准堆放杂物,不准搁置对微机有侵蚀作用的液体或磁性物件。非工作时间要切断电源。
七、要定期对微机进行维修、保养和病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及时报告专线网络管理人员。
八、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附件2:
开封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专线电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高效有序地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线电话对工作人员实行每日上、下班考勤制度。
二、专线电话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上班时间擅自脱岗。
三、工作时间外出要请假,并向专线电话负责人说明去向;专线电话负责人外出要报告分管领 导。
四、实行请假逐级审批制度。专线电话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专线电话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请假条。请假人员归岗后应及时销假。各类请假不得影响专线电话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