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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长专线电话工作规程的通知

  (一)培训上岗制度
  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含抽调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认真负责的态度;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法规,熟练掌握微机技术;必须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业务协调能力;必须具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反应敏捷。同时,对抽调人员还要经过严格、系统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工作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奖惩制度
  对市长专线电话网络系统的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违纪、服务态度差、工作质量低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使市长专线电话网络系统始终保持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专业队伍。
  五、工作网络
  (一)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是市长专线电话的网络单位,应设立专线电话,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承担办理工作。市政府其他未设立专线电话的非网络单位,也要指定一名兼职干部负责处理市长专线电话交办、转办事项。
  (二)市长专线电话办理工作是县区和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改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社会的需要。各网络单位的“一把手”是专线电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网络单位的领导应把承办市长专线电话和本级专线电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网络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受理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意见和要求,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处理的问题;承办市政府领导和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四)各网络单位和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必须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专线电话的日常工作。对受理的群众来话,要区别情况,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对重要来话,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并迅速处理,及时向群众反馈;对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向专线办公室领导汇报并及时办理;对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的转办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要在办理期限内反馈办理情况。
  (五)各网络单位应定期向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受话情况,总结办理工作的经验,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要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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