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办字[2007]70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目前已进入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季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稳定好转的局面。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还不高,多数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许多隐患,安全生产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酿成事故,甚至是重特大事故。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在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深刻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新任务、新矛盾,进一步提升思想水平,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紧密联系实际,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立足当前、注重实效,把党的十七大精神真正落实到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上,落实到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落实到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上。
二、进一步深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冬明春在全省重点开展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安全整治。各煤炭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认真抓好“一通三防”方面的灾害治理工程,坚决禁止年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同时,要加强冬季“三防”管理工作。各市、县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高瓦斯、双突矿井以及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煤层自燃发火严重的矿井,水害严重的矿井,顶板大面积悬顶,易发生大面积冒落危险的矿井,煤矿建设“三同时”问题比较突出的矿井,存在超层越界、图实不符等安全隐患的矿井和资源整合、关闭不彻底矿井等七类重点防范矿井的监察力度。对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问题要盯住不放、跟踪监察,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 “五落实”,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力度,确保省政府已公告关闭矿井年底前关实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