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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07〕115号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在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把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遏制违法违规用地,保证土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掌握违法违规用地底数,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问责制,实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根本好转。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一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二是对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三是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和内容
  (一)工作原则。
  1.政府组织。各区市政府对本辖区内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负总责。
  2.属地管理。各区市政府对本辖区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全面查办。
  3.依法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处罚到位;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提出处分建议并处分到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格问责。对工作组织不力、有案不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严格问责制,依法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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