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5〕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等部门制订的《开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一日
开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为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为重点,依法管理,集中整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努力减少交通事故后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