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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该区域主要包括:瑞昌路以北、唐河路、大沙路、四流南路、周口路、南昌路、重庆南路、青山路、重庆中路、三零八国道等区片。
  6六级地
  南与五级地共界,沿滨海路-重庆北路-南岭一路-文昌路-老虎山南界-三零八国道-上王埠村-青银高速公路-金水路-铜川路-九水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的二、三、四、五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大同南路、四流北路、九水东路东段等区片。
  7七级地
  六级地以北至城阳区界为七级地。
  二、住宅用地土地级别界线
  1一级地
  西起朝城路,沿贵州路-太平路-广西路-蒙阴路-湖南路-泰安路-湖北路-浙江路-曲阜路-平原路-龙山路-龙江路-华山路-齐东路-莱芜二路(西侧)-红岛路-京山路-延安一路-岞山路-香港西路-佛涛路-陨阳路-太平角六路-香港中路-崂山界-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栈桥、太平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以南、东海西路、东海中路等区片。
  2二级地
  第一片:沿团岛路-团岛四路-贵州路-朝城路-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团岛区片。
  第二片:南与一级地共界,沿泰安路-北京路-中山路-四方路-禹城路-胶东路-莱芜二路(东侧)-松江路-登州路-兴安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观象山公园、莱芜一路、曲阜路、中山路百盛等区片。
  第三片:南与一级地共界,沿延安一路-上清路-龙潭路-太清路-南九水路-延安三路-江西路-福州路-宁夏路-银川西路-宁德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中山公园、芝泉路、闽江路、燕儿岛路、江西路以南等区片。
  3三级地
  南与二级地共界,沿普集路-青海路-大港纬三路-辽宁路-利津路-长春路-延吉路-南京路-吴兴二路-绍兴路-吴田路-福州北路-同兴路-劲松三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包括:四川路、费县路、云南路、包头路、小港、台东商业中心、延安路、宁夏路、延吉路以南等区片。
  4四级地
  南与三级地共界,沿杭州支路-康宁路-康定路-抚顺路-辽阳西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包括:杭州路、华阳路、鞍山二路、敦化路、吴田路等区片。
  5五级地
  第一片:南与四级地共界,沿瑞昌路-湖清路-四流南路-郑州路-李村河-崂山界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人民路商业中心区片、瑞昌路、重庆南路、南京路北端、萍乡路、伊春路、南昌路、洛阳路等区片。
  第二片:沿青峰路-果园路-南崂路-三零八国道-福岛路-栆山路-万年泉路-向阳路-书院路所围成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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