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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县以上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

  3、研讨制度。党委中心组要紧紧围绕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集中研讨活动。集中研讨事先要认真设计选题、组织开展调研、普遍撰写文章、确定重点发言。要通过讨论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真正使集中研讨开展得卓有成效。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研讨应不少于12次。

  4、自学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我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关于“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的要求,坚持开展个人理论自学活动。自学内容应以集中学习内容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爱好,广泛阅读理论书刊,深入进行理论思考,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党委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

  四、切实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始终把中心组学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服务和管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每季度下发一次学习计划,每两个月印发一期《理论学习参考》资料。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好计划、组织好学习。

  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成果和经验的交流,促进领导干部共同提高,推进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理论学习成果和经验的交流活动。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学习秘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检查和考核,重点是党委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各项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加强党性锻炼方面的情况。检查和考核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对全市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情况的自查与抽查工作,每年参加10个以上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的旁听工作,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全市部分县以上领导班子年度理论测试工作。各单位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督促和检查,加强对所属部门和单位理论学习的指导和管理,努力使全市理论学习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我市加快发展、奋力崛起,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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