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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86号),进一步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完善“一案三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为目标,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和谐衢州建设。

  二、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以及街道社区、乡村、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依据《衢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符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各类预案,并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公共活动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2007年10月底前,要完成市本级专项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2007年底前,要完成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和县(市、区)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率达50%;到2008年6月底前,全市街道社区、乡村、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率达100%。要切实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修订和完善工作,逐步建成覆盖各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健全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市和县(市、区)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或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要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依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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