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污染减排办关于市本级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112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污染减排办公室制定的《衢州市本级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衢州市本级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市污染减排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2007年度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下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实现区域内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6年削减4.5%和4.6%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测算、合理分配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控制增量与削减存量相结合,集中处理与点源治理相结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加大投入,确保市本级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如期完成,为经济发展争取更大环境容量空间,努力实现我市环境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2007年市本级共需削减化学需氧量3828吨,其中包括因经济增长等新增化学需氧量2935吨,净削减893吨,年削减率4.5%。
(二)2007年市本级共需减排二氧化硫4143吨,其中包括经济增长、煤耗增加等新增的二氧化硫排放量3314吨,净削减829吨,年削减率4.6%。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措施,执行好国家产业政策和市本级工业项目落地决策咨询制度,优先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少的产业,切实防止高能耗、重污染项目落地。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列入年内关停计划的石灰窑、砖瓦窑、化工企业要在9月底之前全面停业;造纸、化工、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如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的,必须实行停产或限产;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的企业如未按时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要一律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