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抑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发展非粘土类、节能环保型的新型墙体材料,全面推广节能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资源,保护土地和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时限
(一)范围
框架结构和高层建筑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多层建筑零零线以上的建筑墙体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火电厂和煤矿区的多层建筑基础部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建筑工程中除受各级政府保护的古建筑修复工程外,广场、围墙、道路、花坛、排水设施、广告台等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时限
开封市城市规划区内从2006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开封县、尉氏县、杞县、兰考县、通许县五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和重点城镇,从2007年1 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其它建制镇原则上从2007年底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底。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时限内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示范工程。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时间要求,对现有实心粘土砖厂进行认真的清查,按照年度递减的原则,制定周详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或停产复耕计划。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的宣传引导和建筑应用技术的调查研究及施工规程的培训指导,对超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限后仍继续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把关,不予通过图纸设计审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开发)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参照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开封市民用建筑节能实施细则》的规定严肃处理。各级墙改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日常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控职能,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改革措施,鼓励和支持新型墙材项目(包括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墙材项目)的建设。要按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标》(原国家经贸委令〔1999〕第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淘汰砖瓦简易轮窑、土窑。对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要认真整顿,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