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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棉花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任务分工
  此次棉花专项整治活动,由市政府牵头,会同发改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等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棉花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棉花生产、加工领域打假,严厉查处棉花掺杂使假大案要案,堵住掺杂使假棉花流入市场的源头。加强对棉花收购、加工、经营、储备等环节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混等混级,标识与质量不符以及标识不规范的,要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收购、加工、经营单位棉花异性纤维问题严重、货证不符、无证调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使用“两小一土”非法设备加工棉花的要坚决捣毁;依法对絮棉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黑心棉”及其制品。认真做好纺织企业的公证检验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对棉花市场的监督,加强对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主体的管理,杜绝棉花市场秩序出现混乱。对未经资格认定或无证照,非法收购、加工、经营棉花的要依法打击。对有掺杂使假行为的棉花加工企业和相关经营单位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强化流通领域的棉花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棉花市场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假冒产地和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公安局

  负责受理、核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主动提前介入。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严肃查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行政执法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供销合作社系统

  负责对所属棉花企业违法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所属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棉花检验规程和棉花标准。重视棉花收购质量,挑拣异性纤维,加工环节分级分垛加工,销售环节货证同行,标识相符。对所属企业法人不重视棉花收购加工质量,或者在棉花收购加工中有掺杂使假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共同做好棉花专项整治工作。
  六、时间安排
  棉花打假专项斗争,从11月份开始,用3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从11月4至11月15日,采取自查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各县(区)、乡的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各县(区)、乡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各类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企业自查并搞好督促检查。通过排查,查清本地区各类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企业个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棉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郊区的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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