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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5〕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体现城市环境质量和展现城市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城考”数据及结果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考核验收相关环保指标的重要依据。“城考”排名在全国或全省领先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三项基本条件之一。2004年度开封市“城考”在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9位,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充分肯定。
  按照《河南省环保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的要求,我市从2003年度在全市县级城镇开展了“城考”工作。今年7月12日召开了我市县级城镇2004年度“城考”工作会审会议,会审表明县级“城考”工作较去年有明显提高。五县2004年度“城考”结果排名依此为:尉氏县、开封县、杞县、通许县、兰考县。
  为切实做好2005年度“城考”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2004〕133号)和省环保局的要求完成2005年度“城考”指标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开封市“城考”任务(详见附表),做好2005年度“城考”工作及相关材料报送,各有关单位承担的工作责任及材料提供,主要包括指标完成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进展情况及解决的重大环境热点、难点问题,2005年“城考”工作总结和2006年“城考”工作计划等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期限内报送市环保局。
  三、市环保局要根据各责任单位是否按时上报、材料是否达到要求,具体工作完成情况等三个方面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报告市政府,该项工作将纳入环保目标管理之中。
  四、“城考”工作联系电话:3158226,3150594。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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