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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

  深入宣传学习《环保条例》,是保证《环保条例》有效实施的基础。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条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并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兴起学习宣传《环保条例》的热潮。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环保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环保条例》从解决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出发,采取综合立法形式,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进一步深化、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与措施,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作为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涵盖了环境保护管理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和核安全管理三大领域。同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对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环境保护各方面的问题,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细化和补充规定。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环保条例》的精神实质。
  (二)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贯彻实施《环保条例》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组织普法宣传、知识竞赛等,在全县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环保条例》的良好氛围。要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态势,使全社会都知道、了解《环保条例》,使《环保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精心组织策划,搞好《环保条例》培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污染控制重点企业及环保管理干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深刻领会《环保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熟悉基本管理制度和主要内容,掌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依法行政,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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