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5〕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开封市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据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传销的发展和蔓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学杰 副市长
副组长: 张正海 市政府调研员
崔延明 市工商局局长
蔡勇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刘永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洪以林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建忠 市检察院副检察院长
李合耕 市综治办主任
刘新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宝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沈遂双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爱民 市民政局副局长
费献生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纪元 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 亚 市电业局副局长
沈洁霞 市广电局副局长
毕超英 市人行副行长
陈建国 开封县政府副县长
王 伟 杞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