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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指挥部。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商务局、科技局、农林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纠风办、军分区后勤部、开封车务段、武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疫病,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疫区内禽的扑杀、禽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严格消毒。组织对受威胁区易感禽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对封锁、扑杀禽类、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建立疫情处理预备队。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划拔紧急防疫储备金。会同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储备金的使用。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协调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应急生产,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卫生部门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
  宣传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
  公安部门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武警部门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扑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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