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力度
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溯源管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降低农产品源头污染。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涉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点。大力宣传推广“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有关部门要派员深入农村指导工作,并在种养技术和优良品种以及合格农(兽)药、化肥、饲料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重点加强农村生猪“瘦肉精”检验检测,其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加快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步伐,在生产基地建立专门的农药残留检测室和无公害农药销售点;引导菜农使用无公害农药,逐步推行无公害化标准生产,加快解决本地无公害蔬菜来源问题。
三、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把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环保、供销和现代服务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引导农民发展和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特色食品加工业,并提供跟踪服务。强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和药材种植的标准化管理,抓好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的推广和完善,突出抓好优良生猪、水产、水果、中药材、蔬菜等特色产品的开发与培育,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鼓励和支持大型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食品药品经营网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建立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农家食品药品零售商店,繁荣农村食品医药市场。凡达到《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条件的企业和村民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零售经营资格。县(区)和乡镇政府要努力创造条件,发展乡村农产品专业市场,使“绿色食品”进入“绿色通道”,在为村民提供安全食品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不断夯实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经济基础。
四、深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改善“两员”工作条件和待遇,实施“两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两员”工作联系和汇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发挥“两员”在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配合监督检查、提供基层信息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力助手。要采取市场主导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多种主体在乡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点,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态势,促进药品供应网络优化和规范发展。把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起来,扩大参合农民定点医疗范围,以方便农民就近看病购药。加快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的建设进程,尤其要加大对村级卫生室药房规范管理的督办力度。对布点需要、但基本条件太差、自身无力改造的村卫生室(药房),要争取从村办公楼中腾出房间,设置符合标准的村卫生室(药房);对两年内仍无法达到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创建标准的,一律予以淘汰关闭;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房屋设施、药械贮存条件、涉药人员的上岗培训、药品购进验收和贮存保管记录等方面,必须全面达到规范要求。积极整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产品质量安全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卫生防疫保健网资源,促进多网有机联动、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