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
2006年3月下旬,逐级完成人员培训、宣传、发动和部署工作;
3月31日前,市、县(区)、乡镇各级完成疫苗的分发、运输、调配、储存;
4月1日-5月31日,进行乙肝疫苗现场登记、抗体测定和接种,同时对现场接种工作进行督导;
6月1日-10日,各县、区将各种接种情况报表和书面总结等报市卫生局。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乙肝疫苗免疫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分别成立开封市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督导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均应成立相应组织,全面负责本辖区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是保证乙肝疫苗加强免疫措施顺利实施的关键。从3月下旬开始,市、县、乡、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健康教育。主要措施有:
1.分级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各县、区要通过召开本地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专题会议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发表广播电视讲话等方式,动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乙肝疫苗预防接种活动。
2.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接种时间、地点和意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通过印发宣传品、墙报、专家咨询和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宣传。
3.统一印制宣传单,发放到接种对象手中。开展好宣传入户、发动入户、知识入户的“三入户”活动,做到通知到人、接种到人、管理到人,大力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三)精心组织,加强培训
1.2006年3月下旬,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开展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
2.2006年3月底,各县、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并逐级进行专业培训。
(四)做好疫苗供应及后勤保障,确保安全接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人员、经费、车辆等后勤保障,认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后勤保障小组,提前做好乙肝疫苗的计划、储存、运输和分发工作,保证各接种点疫苗供应。
为确保接种质量和效果,本次加强免疫工作所用的抗体检测试纸、乙肝疫苗、一次性注射器等均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并做好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的监督检查、登记回收和毁形处理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购进疫苗,否则将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及《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