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6〕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6〕7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和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特点,对我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一、严格责任,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务必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深入了解和分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基层和现场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抓落实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生产经营一线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和部位,要派出专项督查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隐患整改实行现场监控,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二、严格细致,全面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防火、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学生安全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五一期间安全检查、专项治理和隐患消除活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检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周边安全防护。加强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污染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审批线路安全行驶,严禁擅自改变线路进入城区。
(二)切实做好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各级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加强源头管理。强化一线管控执法,抓好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做好恶劣天气的交通管理,严厉打击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及时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强化黄河沿线的浮桥和农用船只安全监管。对未经批准、不能保证通行安全的浮桥和农用船只,当地政府应依法彻底予以拆除或者取缔。深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确保水上交通和旅游安全。各类车站、码头要严格“三品”查堵,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品上车登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