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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07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分工及要求

  1、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周”工作。香港是我省、我市外资的主要来源地,长期以来建立了良好的经济交流合作关系。近5年,我市引进外资项目中来自香港的有66个,占总数的51.97%,实际利用香港资金16391万美元,占利用外资总量的54.15%。此次香港活动周,是今年1月份香港特首访赣后,赣港两地的又一次重要交流活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主要领导将亲自率团参加。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香港活动周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选派精干人员赴港招商。没有洽谈任务、客商和签约项目的县(区)不参加“活动周”。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迅速制定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县(区)参加活动周人员于4月6日前报市外经贸局。

  2、以谈成为目的积极做好项目推介和洽谈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和县(区)协助,围绕我市确立的金属冶炼及压延、光伏、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电力、化工建材、食品医药、采掘业等八大产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产业,重点突出钢铁、光伏、电力工业、新材料四大支柱产业特别是光伏产业,按照“项目可谈、近期可建”原则,组织好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和筛选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精心编印好新余市招商项目册和投资指南。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产业,按国际惯例精心包装好推介项目,使项目可谈、可建、有吸引力。要在会前将招商资料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并寄送给客商或有关中介机构,充分做好前期沟通对接洽谈工作,必要时可派出赴港小组进行接洽,力争达成更多合作项目。对拟签约项目要加强调度和审核把关,制订详细可行的洽谈推进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市、县(区)要加大在谈项目的跟踪推进,确保在“活动周”中我市签约项目达6个以上,其中:新余经济开发区2个以上,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区、仰天岗各1个以上。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约项目于4月27日前报市外经贸局,签约项目文本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3、认真做好重点外商的邀请和走访工作。市、县(区)要广泛邀请香港工商界人士参会,要加强与香港各商(协)会的联系,并委托分送招商资料、推介项目和邀请客户。同时要积极邀请澳门、台湾等地区和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的投资商、跨国公司参加“活动周”。要重点突出有投资意向或增资扩股意向的客商、突出有实力后劲的企业、突出在谈项目客商、突出我市能够承接的项目,要围绕项目进行客商邀请。全市邀请参加“活动周”开幕式和江西新余(香港)项目推介会的客商确保40人以上,其中:新余经济开发区12人以上,分宜县、渝水区各6人以上,仙女湖区4人以上,仰天岗3人以上,市直9人以上。要认真抓好重点外商和企业的走访工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走访重点客商、洽谈重大项目,促使在谈项目早日签约,签约项目早日开工投产。市领导拟走访重点客商10位,其中新余经济开发区3人,分宜县、渝水区各2人,仙女湖区、仰天岗、市直单位各1人。县(区)邀请参会客商名单及走访客商名单于4月27日前报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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