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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7〕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82号),要求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㈠安排部署阶段: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9号)、《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0号)、《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1号)的要求,尽快研究制订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单项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委办三个《指导意见》可从jxsafety.gov.cn下载)。具体分工为:市安监局负责制订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建设局负责制订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经贸委负责制订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负责制订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农业局负责制订渔业、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水利局负责制订水利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国资委负责制订市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教育局负责制订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订特种设备(包括锅容管特和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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