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高度认识实施“放心肉工程”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
㈡加强经费保障。增加地方财政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食品安全检测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把“瘦肉精”检测实际所需经费,列入各地年度预算或专项经费,确保“瘦肉精”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㈢严格查究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饲料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生猪养殖场、生猪屠宰单位等进行全面普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通过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接受举报等方法,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㈣重点检查环节。对于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和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等各单位(专业户)的饲料生产加工使用记录、“瘦肉精”宰前检测记录和屠宰台账、肉品进出货台账要逐一检查,对其承诺制度(文书)、“瘦肉精”宰前检测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核实,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管档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㈤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放心肉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导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整治的强大声势。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奖惩办法,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及非法屠宰、销售不合格猪肉和使用不合格猪肉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放心肉工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助理杨文英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王宇辰、市政府办公室李冰平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贾正华、农业局卢贺、经贸委张水汩、工商局辛荷根、质监局喻兵、卫生局彭增源和公安局王春勇为成员,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互相合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和病害肉伤人事故的,要按照区域和责任分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突出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