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加大督查力度。市专行动领导小组要提前组织对袁河、孔目江沿线排污单位进行督查,切实落实各项要求,杜绝专项行动的死角,督查覆盖面不低于50%。对督查发现所辖县(区)政府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挂牌督办。
附件五:
新余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城东污水处理厂2007年底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2008年底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费如期调整到规定的标准。2010年城东污水处理厂达到满负荷运行,实现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零排放”。
二、主要措施
㈠由市规划设计院对我市城市排水现状作进一步调查,根据排水规划提出我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方案,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设计。
㈡采取招商引资方式解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资金。
㈢2007年底前完成廖家江排水体系劳动路立交桥至五一路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
㈣2008年7月底前完成孔目江排水体系仙来大道以北至新纺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结合抱石大道、仙来大道改造工程对排污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改造。
㈤2008年底前新余经济开发区完成污水输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建设,联通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输水主干管向污水处理厂输送城市生活污水和经预处理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送水。
㈥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规划、发改、水利、环保等部门和设计单位结合袁河抬水、抱石大道、春龙大道延伸工程建设要求对袁河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进行项目调研论证,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设计,组织施工,2009年左右输送抱石大道、团结西路以南城市生活污水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㈦突出抓好工业废水排放和污水处理厂进出厂水质的监管。工业企业要按规定建设完善废水预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排污标准,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城东污水处理厂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装进水、出水流量计和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工艺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停运报告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
㈧按照省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要求,2008年底之前污水处理费调整至0.6元/吨,2010年底调整至0.8元/吨以上。分宜县在2008年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并按不低于0.5元/吨的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
㈨在2010年前做好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准备工作,适时进行污水处理厂的扩建。
㈩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和争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并督促执行到位;财政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的拨付;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查处企业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污行为;监察、审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依照其各自分工,充分履行职责,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时间安排
㈠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8月-9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对城市排水系统、污水管网收集情况以及排水户排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档案。城市排水情况、管网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再由市建设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