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52号文件加快聊城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三)积极做好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建立高速公路、市内旅游景点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随时收集并提供道路、旅游景点天气实况服务。加强精细化天气预报的研究,不断提高区域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开展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服务,开展旅游景点的晴雨预报服务。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城市、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加强气象与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高效灵活的合作机制和畅通的气象信息传输渠道。按照平均间距5公里的布站原则,建成城市群高密度立体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对城市易发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积极开展对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城市能源、城区空气污染以及可能引发的城市积涝、高温、扬尘、雷电等灾害的研究,构建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城市生态环境预估系统和城市重点工程气象服务决策咨询系统。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五、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的要求,建立先进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加快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建设的步伐,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机理和效果检验的研究,提升人工增雨作业科技水平和效益。
  (二)做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展气候资源的普查和气候资源区划工作,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建太阳辐射、风力强度监测网,开展全市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调查工作。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或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六、完善制度,保障气象事业健康发展
  (一)健全气象制度建设。加快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保护、气候资源开发等制度建设。重点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和气象知识宣传活动,将气象法律法规纳入我市普法范围,切实增强全社会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的意识。
  (二)加强气象行业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集台站布局、业务流程、设备配置、技术标准、信息资料汇集与共享于一体的气象行业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统一协调力度,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和探测资料统一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布局,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统一监督、指导。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