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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下达2006年责任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以上4项责任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人:宗家邦
  任务分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十)计划生育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4‰以内。
  责任领导:李留心
  责任人:周洪刚
  任务分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计生委的衔接、认定。
  (十一)环保目标
  完成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王学杰
  责任人:李凤刚
  任务分工:市环保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局的衔接、认定。
  (十二)农林、减负目标2项
  1.完成年度12.03万亩造林绿化任务。
  2.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责任领导:孙丰年
  责任人:张胜国
  任务分工:市农林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十三)砖瓦窑厂整治目标
  全年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厂54个(其中上半年关闭22个,占全年目标任务40%)。
  责任领导:王学杰
  责任人:李学耕
  任务分工:市国土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十四)廉政建设目标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责任领导:程志明
  责任人:王文娟
  任务分工:市监察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局的衔接、认定。
  (十五)公安、消防目标2项
  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刘玉虎
  责任人:刘玉虎
  任务分工:市公安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十六)信访目标
  赴京集体上访控制在3批以内,赴省集体上访控制在9批以内;到省重访率全年不超过13%;对省以上立案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不低于85%,年底结案率不低于95%。
  责任领导:刘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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