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责任领导:程志明 张家顺
责任人:焦会学 张 扬
任务分工:市教育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市财政局协助做好落实工作。
(四)税务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目标2项
1.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13%。
2.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17.5%。
责任领导:程志明
责任人:梁 建 李功民
任务分工: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局的衔接、认定。
(五)外资、外贸目标2项
1.对外贸易出口总额7882万美元。
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000万美元。
责任领导:孙继刚
责任人:孙庆成
任务分工:市商务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六)旅游目标
国内旅客人数增长13%,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16%;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人:马 璞
任务分工:市旅游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局的衔接、认定。
(七)城镇化、“禁实”目标2项
1.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2.新增新型墙材产量完成1.62亿标块(2006-2007年目标任务的50%),自7月1日市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责任领导:王学杰
责任人:李利塔
任务分工:市建委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建委的衔接、认定。
(八)解困、低保目标2项
1.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2.61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0.87万人。
责任领导:孙丰年
责任人:郭广平
任务分工:市农综办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农综办的衔接、认定。
2.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责任领导:孙丰年
责任人:钱新年
任务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九)劳动保障目标4项
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万人。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42万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0.8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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