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下达2006年责任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下达2006年责任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06〕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责任目标,共5大类35项。上半年,提前和超额完成责任目标2项(含1子项);进展顺利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的27项;需年终统计的4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的4项(含1子项),目标运行基本顺利。为进一步加强对省下达责任目标的监控、督查和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进一步分解落实意见通知如下:
  一、省下达目标的责任分解及监控督查衔接认定分工
  (一)纳入市统计体系的11项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长10%,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5%。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是28:42:30。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6%。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30%。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8%。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
  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
  11.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
  以上11项责任目标
  责任领导:程志明 孙丰年 孙继刚 吉炳伟 陈国桢
  责任人:于善河 安洪海 张胜国 彭清举
  任务分工:市统计局负责统计和与省局衔接、上报、认定。其中第1-9项由市发改委负责监控、督查和落实;第10和11项分别由市农林局和市科技局负责监控、督查和落实。
  (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
  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人:安洪海
  任务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发改委的衔接、认定。
  (三)直接纳入财政统筹的目标2项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一般预算收入,以市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4.2%。
  责任领导:程志明
  责任人:张 扬
  任务分工:市财政局负责监控、督查、落实和考核、上报以及与省厅的衔接、认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