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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水城英才培养计划”的意见


  四、培养与管理

  实施“水城英才培养计划”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入围“水城英才培养计划”人选,要加大培养力度,强化管理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市和各县(市区)每年要举办1-2期政治理论培训班,组织培养对象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八荣八耻”观念,引导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和勇攀高峰的精神。要主动关心他们政治上、思想上的进步,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对象,要重点培养,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入党。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的意见》(聊办发[2004]62号)文件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要把培养对象作为重点联系对象,加强联系与沟通,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为各层次英才搞好服务。

  2、强化知识更新,提高培养对象的业务水平。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每年要为他们安排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或实践考察。要为培养对象安装宽带网络,配备微机等有关业务技术学习研发的必要设备和订阅有关图书资料。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博士后流动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培养基地,加强对培养对象的业务培养;要有计划地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安排出国考察、留学进修人员时,要优先从培养对象中选派;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培养对象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选送他们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单位进修、研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选拔资助一批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培养对象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深造。

  3、注重实践培养,为培养对象创造良好成长条件。各单位要积极推荐培养对象承担或参与市以上重大科研、技术攻关项目,注重对培养对象的使用,给予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各级计划、科技、社会科学规划等部门,对于培养对象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项目和重要研究课题,应优先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在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上应给予重点支持和保证。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优先为培养对象配备得力的工作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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