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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水城英才培养计划”的意见


  (二)选拔的条件

  培养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知荣明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奉献社会的精神。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推广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为省内同行专家所公认,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的人员或获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两位人员、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出版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著作,被省内同行所公认,并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两位、两项以上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3、在完成省、部重大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项目、大中型企业关键技术设计、改造和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达到省内同类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管理科学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著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著作或论文,其管理水平在省内领先,所管单位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同行业前茅。

  5、在文化、教育、卫生、农林水、科普等专业领域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国家重要奖励,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三位或三等奖的前两位人员或获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一等奖的首位人员;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位或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成果,学术造诣较深,出版或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或两项以上三等奖的首位人员;获两项以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3、在市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高新技术改造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要技术难题,被全市同行公认,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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