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社区卫生工作认识不足,投入补偿机制尚未理顺,没有设立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够健全,未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条件亟待改善,有关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健全完善,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尚未形成;部分社区卫生机构重医疗,轻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功能单一。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全科医师和管理人才缺乏,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监管力度不够,服务不到位,执业不规范等现象在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比较突出。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全市要以敏锐的大局意识和政治觉悟,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战略意图,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毫不动摇、契而不舍地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结构、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社区卫生服务是社会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以维护群众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提供从生命孕育到出生成长直至终老的连续性健康服务,做到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解决“小病”,并对“大病”能够及时转诊。
2.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发展规划。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规划、措施和实施办法,落实经费预算,加强监督管理。同时鼓励企业(含非公有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种形式发展、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3.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整,以现有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主,辅以改扩建和新建。目前政府所属的一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都要逐步通过转型或改造改制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新增城市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