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城市节水。积极开展节水产品研发,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积极推进城镇供水改革,搞好一户一表制的推广和改造。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改革。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该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水利局、经贸委、环保局负责。
(五)发展节水型农业。推广应用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建设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工程,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系数。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该项工作由市水利局、农业局、发改委、科技局负责。
(六)抓好渔业生产水资源节约。研究推广节水型养殖模式,倡导液态氧、全封闭养殖系统和养殖用水的重复利用,逐步减少对地下水的一次性使用。该项工作由市水产局负责。
(七)开发利用新水源。积极开展空中水资源、雨洪水积蓄利用和城市中水以及工业污废水的综合利用。该项工作由市水利局、建委、公用事业局、环保局、经贸委、发改委负责。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一)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成本控制方法,建立并完善有色金属、化工、轻工、机械、建材、纺织、食品等重点行业和钢铁、矿石、木(草)浆、原棉、粮食等重要原材料的定额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调整原料结构,改进产品设计,发展小型化、轻量化、节材型产品。该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经贸委、科技局、国资委负责。
(二)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生产密度板等产品,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筷子。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林业局、质监局负责。
(三)加大包装材料的节约力度。改进产品包装方式,抑制过度包装。加快推广散装水泥,提高散装率。该项工作由市建委、质监局、经贸委负责。
(四)积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大力推行住宅建设一次性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住宅二次装修造成的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该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一)执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7号),切实搞好土地的保护和利用。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建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