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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七)加大节能执法力度。落实《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省政府令182号),研究制定《聊城市节能监察办法》,进一步强化节能执法力度,提高能源利用率。依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继续抓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能源节约关。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发改委、质监局、法制办负责。
  (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产品,搞好成熟节能技术和技术集成的推广使用。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该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经贸委、建委负责。
  (九)加强能耗计量工作。建立能耗计量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节能降耗标准,进行节能效果的科学评估与评价。完善能耗计量器具检测体系,及时配备、检定、校准计量仪表设备,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该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经贸委负责。
  (十)推广节能新机制。开展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节能培训。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
  (十一)推广绿色照明。大力发展新能源,搞好试点,积极推广太阳能照明技术,大力推广利用沼气、地热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抓好沼气发电、秸秆发电项目的实施。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发改委、建委、科技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负责。
  二、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
  (一)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实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超采区保护制度。加大地下水勘查力度,制定回灌补源措施,逐步实现采补平衡。该项工作由市水利局、建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该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经贸委、发改委、建委、公用事业局负责。
  (三)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水。突出抓好电力、化工、造纸、纺织、食品、钢铁等重点行业和50家重点耗水企业的节水工作。研究不同类型企业的用水现状和节水潜力,调整产品结构,改造用水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造纸、化工、发电、钢铁等行业要逐步实现或基本实现废水零排放。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水利局、建委、公用事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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