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颊河流域污染情况
1.马颊河冠县段。冠县所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一干渠十里铺桥断面汇入马颊河,经现场取样监测,该断面COD浓度为212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4.3倍。
2.马颊河高唐段。高唐县所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官道沟和唐公沟在董姑桥断面汇入马颊河,随后出境。马颊河董姑桥断面COD浓度为182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3.5倍,氨氮浓度为8.59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3.2倍。官道沟梁村桥断面COD浓度为191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3.7倍,氨氮浓度为11.8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4.9倍。唐公沟105国道桥断面COD浓度为221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4.5倍,氨氮浓度为5.72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1.8倍。
(三)卫运河流域污染情况
我市只有临清市向卫运河排污,临清市大部分污水通过市政排污沟向西排入卫运河,少部分废水向东汇入红旗渠和六干渠。经监测,临清市政排污沟向卫运河排污的排污口上游100米处COD浓度为79毫克/升,排污口下游1公里处COD浓度为179毫克/升,污染负荷增加126%,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3.5倍。临清市政排污沟COD浓度为564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13.1倍。红旗渠入六干渠后下游COD浓度为455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10.4倍。
(四)赵牛河流域污染情况
我市只有东阿县向赵牛河排污,东阿县所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官路沟和二干渠汇入赵牛河。经监测,赵牛河茌东桥断面COD浓度为116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4.8倍,官路沟南关大桥COD浓度为111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1.8倍。
二、全市重点排污企业排污情况
这次行动共检查重点废水排污企业56家,企业排污口48个,其中超标的20个,占41.7%。共检查燃煤电厂20家,没有一家安装脱硫设施。有16家电厂签订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合同,其中有9家已基本安装完毕。
(一)2家小造纸厂死灰复燃。冠县冠城镇造纸厂、冠县福利造纸厂属于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市、县两级政府曾责令予以取缔。但检查发现,这两家造纸厂仍然顶风而上,违法开工生产。
(二)4家企业直接排放超标废水。聊城日升化工有限公司(莘县)废水未经处理排放,7月20日取样监测,该企业外排废水COD浓度高达3830毫克/升,超标31倍,7月24日夜间取样监测,外排废水COD浓度高达12700毫克/升,超标104.8倍,为本次专项行动检查中超标最严重的企业。莘县金鑫畜禽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高达325毫克/升,超标2.3倍。聊城大学污水直排徒骇河,水量较大,COD浓度为244毫克/升,超标0.63倍。高唐蓝山集团屠宰车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COD浓度高达1450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的肉类加工废水排放标准1.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