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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十一五”持续推进创模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旅游城市的要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环境优先,加快“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坚持环境优先,倡导生态文明;坚持创新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强化环境法治,促进环境监管机制的完善;加快环境重点工程的实施,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改善;全面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落实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经济发展,全面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的新型经济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2.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的污染物产生和生态破坏。
  3.强化法治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4.突出重点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各县(市、区)城乡发展,有效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保护。
  5.科学推动、机制创新的原则。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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