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救灾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大地方各级财政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投入,并从“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资金中,拿出大部分用于冬令粮食救济,并及时发放到灾民群众手中。在救灾资金的分配上,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重点解决“双缺户”的生活问题,在款物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 “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努力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有限的救灾资金真正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
(五)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为切实解决冬季取暖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城市低保户带来的实际问题,市财政对省、市属低保对象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各县(市、区)也要根据财力情况对城市低保户进行适当补助。同时各级要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
(六)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各县(市、区)要在加大政府救助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弘扬先进典型,广泛动员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尽量多地募集善款和棉衣被。在发放捐赠款物时,要严格按照《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突出重点、张榜公布、公开发放。
(七)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准备,市县民政部门要预先制定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确定走访对象,在全市形成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今年冬令救助工作,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作为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冬令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市政府将于2007年1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冬令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冬令救助过程中,领导重视、工作得力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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