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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
(聊政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提升我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94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社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为主要任务,以健全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从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要出发,切实解决居民生产生活当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单位内部设施和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3)求真务实,强化基础。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区工作的保障机制,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策,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坚持以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为基础,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5)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从解决制约社区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不断推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6)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使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目标任务。以政府推进为主导,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增进人际和谐为核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为目的,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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