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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三、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是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规划、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统筹安排公共交通的站点、线路、运力、换乘枢纽等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要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切实搞好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一) 合理规划设置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计划,确保资金和建设责任的落实。要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按照“满足群众需求,不干扰正常通行”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点。要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或改建居住小区、开发区、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场站。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要实现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以缩短换乘距离和时间。
  (二)加快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各级要把加快城市公共专用道作为近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要在城市中心城区所有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设立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意识,对占用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影响城市公共汽车正常运行的车辆要及时制止和查纠,保障公共交通车辆对优先车道的使用权,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三)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不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科技投入,切实加快城市公共交通GPS 智能化管理系统和城市公交指挥调度中心的建设;完成集公共交通出行查询、线路运行显示、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营运调度于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及车辆的动态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改善城市公交环境。
  五、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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