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及时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严禁乡镇截留、平调、挤占、挪用村级补助资金或者抵扣生产费用等。县(市、区)减负办和乡镇经管站,要加强对村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村级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认真纠正“两田制”和超限额多留机动地
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结合今年全面开展统一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认真纠正农村土地承包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对继续实行“两田制”和超限额多留机动地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
七、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制止新“三乱”的发生和蔓延
要按照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的要求,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2007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对农民建房收费、土地发包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村社会治安保险收费和公费订阅报刊超标等问题实施重点监控和治理。对以“募捐”等名义向农民和农村中、小学生收费、借给农民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搭车收费、借收取水费等生产性费用超标准收费等新“三乱”问题,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平调、截留、挪用给农民各种补贴资金、征地补偿安置款、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村级“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劳务等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要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认真搞好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市农业局要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认真搞好减负工作检查,要热情接待和严肃处理农民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切实加强对典型个案和重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要认真落实涉农信访目标考核和通报制度,按照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对屡禁不止、顶风而上的案件要进行重点查处;对问题较多又整改不力的县(市、区),省减负办将会同省纠风办进行重点监管,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又整改不力的乡镇,市减负办要会同市纠风办进行重点监管,督促整改;对一年内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该县(市、区)和乡镇以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评先树优、晋级晋职资格,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