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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市场准入。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作,严格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积极指导棉花加工企业配备压力吨位400吨及以上的打包机、自动取样、称重装置、条码信息系统等设备,并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轧花工艺和设备。对期满后国家将统一取消未参加检验体制改革企业棉花加工资格的,不再准许其从事棉花加工业务。
  (二)大力推进棉花公证检验。按照国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行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棉花检验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棉花公证检验。进一步扩大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覆盖范围,规范棉花质量行为,维护公平、公正交易秩序。
  (三)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密切关注棉花质量动态,加强对无证收购加工、掺杂使假、制售“黑心棉”案件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全过程监控,严厉打击无证收购加工、掺杂使假、制售“黑心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两小一土”非法加工设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落实棉花打假责任制,通过鼓励举报、组织暗访、回访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信息来源,确保不发生区域性棉花制假售假现象。
  (四)加强棉花收购加工环节巡回检查。加大对收购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将收购加工超水棉、混等混级、异性纤维混杂、标识不规范、质量与标识不符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重点打击收购中压级压重、克扣棉农利益的行为。督促用棉企业使用符合《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有包装标识、有质量凭证、货证同行的棉花原料,并以公检证书作为结价依据。
  (五)加快棉花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棉花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企业按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开展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工作,结合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作,完善加工企业质量信息,保证数据库动态更新。开展扶优治劣活动,鼓励诚信自律,促进企业创立棉花品牌,对缺乏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棉花质量问题频发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促进棉花加工企业优胜劣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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