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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7〕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聊城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聊城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坚决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山东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 “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 主要任务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到2007年年底,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到2007年年底,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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