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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情况报告的通知

  (八)督导机构建设有待加强。茌平、冠县、东阿、高唐督导机构不健全,督导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在现有财力条件基础上,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大对学校教学仪器、图书、信息教育设备、音体美器材等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依法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逐步落实好农村教师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彻底纠正统筹调控学校收费及部分专款拨付不及时的错误做法,保证学校收费及上级专款及时足额拨付学校。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各级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征收,确保2项附加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号),对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对地方教育附加,按照省财政厅等4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遵照“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结余结转”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及时足额拨付教育部门。要提高2项附加的拨付到位率和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杜绝冲抵预算内公用经费等错误做法。要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地方教育附加的20%用于职业教育。对于2006年欠拨的2项附加要在2007年10月前拨付到位,充分发挥2项附加在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三)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县(市、区)要对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实际教学需要,坚持每年选招一定数量的优秀师范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妥善清理代课教师,以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同时,继续加大教师特别是对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转变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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