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明显增加。与2005年相比,各县(市、区)农村教师工资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2006年全市农村教师平均月工资达到1057.34元,比2005年人均增长129.24元,高唐、东阿和茌平3县农村教师月工资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增加302元、204元和196元。各县(市、区)农村教师人均月工资均超过了省规定的工资标准。
3.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及拨付教育数额大幅增长。各级税务部门下大力气做好了两项附加的征收工作,2006年,全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8950万元,比上年增长18.65%,征收率达100.38%;地方教育附加征收2744万元,比上年增长56.98%,征收率为92.32%。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拨付教育10170万元(含上年结转)和1829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66.89%和326.34%。
4.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成效显著。2004年至2006年实施了新一轮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相结合,与规范化学校建设相结合。建立了危房报告、鉴定制度,做到了尽早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维修或拆除。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投入校舍改造资金5.9亿元,建筑校舍总面积147.9万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113.1万平方米,改造中小学危房121.9万平方米。
5. 全市农村中小学财务均按照要求实行“校财局管”。至2007年1月,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教育财务核算(结算)中心,将所属农村中小学财务纳入中心统一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水平仍然偏低
1.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含城市教育费附加)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下降,由2005年的20.41%下降到2006年的18.33%,降低了2.08个百分点。茌平、高唐、临清、开发区的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低于20%;东昌府区、莘县、茌平、冠县、高唐5县(区)的比例下降,降幅最大的茌平下降了9.72个百分点。
2.农村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未达到省定最低标准。2006年全市农村小学、农村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24.36元、37.3元,分别低于省定最低标准5.64元、2.7元。东昌府区、阳谷、莘县、冠县、东阿5县(区)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仍然达不到省规定的农村小学30元、农村初中40元的最低标准。
(二)教育经费拨付不到位现象严重
1.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欠拨和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较普遍。2006年全市应拨付地方教育附加3164万元(含上年结转969万元),实际拨付1829万元,拨付率57.8%。东昌府区、莘县、茌平、东阿、高唐县拨付比例不足80%,全市地方教育附加欠拨现象严重。莘县城市教育费附加223万元、高唐城市教育费附加160万元和地方教育附加53万元通过体制结算给乡财政,未用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