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落实防汛安全情况。1.超汛限水位的水库数量、所在地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病险水库数量、所在地及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负责);2.桥梁防汛、危桥(涵)数量、所在地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局、市水利局负责);3.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的清淤、疏浚、维修和养护情况,对低洼易积水路段区域的安全监控情况,特别是对地势低洼地段的房屋安全的排查和应急处理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建委负责);4.落实抗御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预警发布,加强天气分析预报情况(市气象局负责)。
  (二)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情况。各级政府对有可能遭受自然灾害袭击的工厂企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集中部位摸清底数、制定安全撤离预案的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经贸委、市各行业办公室、市建委、市政府国资委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在秤、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情况;各县(市、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储存区防水、防雷、防湿度超标等措施情况,年久失修危险化学品设备的数量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对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经销、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整治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负责)。
  (四)水上和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水上安全监管情况,特别是湖泊旅游船只、渡口、浮桥的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管理采取措施情况;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安全监测、巡查情况和制定预防、应急避险方案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负责)。
  (五)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旅游景区景点和地下商场、大型超市、医院、学校、宾馆、饭店的电器、线路隐患和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紧急疏散通道的集中整治情况;“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爆情况。各县(市、区)辖区内所有高温高压设备工业企业及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情况。热电厂(发电厂)等供电设施和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巡查、检修维护及应采取的保护措施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公司负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