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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7〕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最近一个时期,全省连续发生了几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影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虽然我市近期没有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但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确保全市生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和谐聊城建设。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聊城市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为确保这次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企业分级管理”原则,通过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自2007年8月25日开始到10月22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各级各部门组织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下属企业的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动员和督促辖区内、系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跟踪督查阶段(9月26日至10月11日)。对检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落实,明确每一处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深化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5日)。对安全整治大检查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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