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强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引导作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加强公共培训体系建设,开放职业技能培训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和外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发展“订单式”培训 ,引入招标培训等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引导劳动者正确选择和适应适合自己的岗位。加强在岗人员的就业能力培训,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和科技进步的需求,增强劳动者的可持续就业能力。加强对职业培训的规范管理和市场监督。
(二)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 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创造条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调剂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需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参合率,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机制。
2.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农村建立起以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市建立起以比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的模式向统一、综合的模式转变。到 “十一五”期末,在全市建立起覆盖城乡、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灾民、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权益。
3.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和创新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支持方式,探索建立与经济增长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向困难地区倾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办法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
4. 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和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健全服务功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及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信息报送制度和数据库。加强减灾和救灾工作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大力实施《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切实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状况。继续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全市联网,基本做到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