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继续发展城镇社会保障事业,更加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努力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适度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投入比例,加快制度创新,加大政策 完善力度。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的衔接。
(二) 重点建设领域。
1. 泸州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品牌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劳务市场将进入品牌竞争时代,品牌效应关系市场份额,影响劳务经济发展后劲。我市劳务品牌的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应抓紧建设,通过整合资源,着力打造建筑、缝纫、机电、家政、酒店服务等劳务品牌。
2. 泸州市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国务院明确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操作训 练服务。国家有关部门拟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通过力争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建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较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实训的基地,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
3. 泸州市农民工家庭留守成员综合服务工程。我市农村有大量劳动力常年外出就业,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老人赡养、社会治安等问题日益严重,不仅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出就业人员的稳定性。随着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增多,留守人员的问题将更加突出。通过开展综合服务工程,为农民工家庭留守成员提供生活、学习、生产多方面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消除、缓解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为农民工家庭成员提供落实应享政策、子女教育、医疗帮助、农业生产、安全、卫生健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4. 泸州市创业促进中心建设项目。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是国家提倡的一种就业途径。一个人成功创业可带动多人创业。但要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必须对创业者进行系统的专门培训。通过创建创业促进中心,使之成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培训、创业实验和小企业孵化基地。建成后每年为全市培训一批创业培训教师和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大学毕业生以及社会各类人员。培训成功率达到80%以上,创业和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
5. 泸州市敬老院和城市福利机构建设工程。我市敬老院建设虽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05年末,“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率仅17.2%,加强敬老院建设势在必行。“十一五”期间,利用国有和乡镇闲置资产改扩建及新建一批敬老院,改善敬老院的硬件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床位数,提高入住率。
我市现有城市福利机构床位数与国家的要求差距较大,与人 口老龄化的状况极不适应,加快发展迫在眉睫。“十一五” 期末,要在城市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 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新建一批国有社会福利机构,基本完成现有国有福利机构危房改造,为国有社会福利机构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