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7〕154号)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
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安排,今年9月16-22日,我市将围绕“绿色交通与健康”主题,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为了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提高全民公交优先意识,顺利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让全社会了解政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决策,倡导大众自觉改变出行方式,选择公共交通,从而节约能源、节省城市土地、减少城市污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时间安排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时间从2007年9月16日到9月22日。其中9月16日到9月21日为城市公共交通周,9月22日7时到19时为无车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江阳区人民政府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纳溪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城管局
市教育局
市环保局
市公用局
市运管处
泸州军分区后勤部
市公交有限公司
泸州日报社
泸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