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农村交通秩序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 县、乡级人民政府要配备专人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农业(农机)等方面人员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
2. 公安部门要创新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建设,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积极排查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探索车管业务下沉机制,提高办牌办证率,继续组织开展以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特别是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3. 农机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树立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进一步严格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制度,强化拖拉机安全监管,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整治工作。
4. 交通部门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研究组建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客运公司,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5. 根据省级研究制定的“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要求,加强检查、指导,力争在2007年推出泸县、纳溪等一批部省级平安畅通示范区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各地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带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开展。
(八)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1. 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2.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搭借“平安畅通区县”创建活动有利时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
3. 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第一届联合国全球道路安全周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大型交通安全宣传。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