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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湾家小区、兴达花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湾家小区、兴达花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房字[1999]35号)


大连万泰物业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湾家小区、兴达花园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湾家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普通住宅0.20元;“兴达花园”物业管理费标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暂定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5元。公建、商住部分的收费标准高于住宅时,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协商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你单位须明示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收费的有关要求按大价发[1996]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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