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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放开熟肉制品等三种商品价格的通知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放开熟肉制品等三种商品价格的通知
(大价发[1999]121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启动市场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通知》(大政办发[1999]130号)文件精神,决定改革熟肉制品、调味品、议价粮油的价格管理办法,由现行的差率、利润率控制,改为由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
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努力改进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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